赵立功,男,彝族,1962年7月出生,大学文化,山西太原人,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20年4月,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赵立功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人物履历
1978年08月至1979年09月,昆明市西山区海联公社知青;
1979年09月至1983年08月,西南政法大学刑侦专业学习;
1983年08月至1986年0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刑事检察处工作;
1986年07月至1991年05月,云南省公安厅六处工作;
1991年05月至1993年11月,任云南省公安厅八处秘书科副科长、科长;
1993年11月至1996年01月,任云南省公安厅八处边管科科长;
1996年01月至1997年09月,任云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侦查处处长;
1997年09月至2000年05月,任云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副总队长;
2000年05月至2004年01月,任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局长(副厅级);
2004年01月至2005年06月,任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工作负责人(主持工作);2005年6月至2010年6月,任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
2010年06月至2011年01月,任昆明市公安局局长(副厅级);
2011年01月至2015年08月,任昆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5年08月至2019年11月,任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任免信息
2020年5月8日,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撤销赵立功的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资格。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9年9月4日,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赵立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免去职务
2019年11月2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赵立功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职务。
依法逮捕
2020年2月12日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云南省司法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赵立功涉嫌受贿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赵立功作出逮捕决定。
提起公诉
2020年4月,云南省司法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赵立功(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临沧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立功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赵立功利用担任昆明市公安局局长、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职务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和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赵立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人民网.2019-09-06
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赵立功被查.新京报.2020-02-12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一批干部任免职通知 涉及两名干部.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信息港.2020-02-12
云南省司法厅原副厅长赵立功等5名官员涉嫌受贿被查办.澎湃新闻.2020-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