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为正厅(局)级,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管理职能。主要负责组织编制吉林省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防震减灾双重计划财务管理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等工作。现任党组书记、局长是赵广平。
1972年5月,吉林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吉林省地震办公室”。1978年4月,吉林省革委会下发文件,将吉林省地震办公室改名为吉林省地震局。1983年12月,国家地震局批复东北地震监测研究中心设立吉林分中心,吉林省地震局改名为吉林省地震办公室。1989年4月,恢复吉林省地震局建制。
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吉林省防震减灾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吉林省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防震减灾双重计划财务管理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
(三)负责建立地震与火山灾害风险防治体系、监测预报预警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和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
(四)负责建立防震减灾信息系统,建立地震与火山监测预警、灾情报告和风险报告制度,建立地震灾害风险信息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震情、灾情和地震灾害风险信息。
(五)负责编制吉林省地震与火山监测站网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防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六)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市、县防震减灾工作,依法开展防震减灾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八)组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负责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负责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培训工作。
(九)承担中国地震局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参考资料:
历史沿革
1972年5月,吉林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吉林省地震办公室”。
1972年8月,吉林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吉林省地震队”,与吉林省地震办公室合署办公。
1978年4月,吉林省革委会下发文件,将吉林省地震办公室改名为吉林省地震局。
1983年8月,国务院发文撤销辽宁省、吉林市、黑龙江省三省地震局,成立国家地震局东北地震监测研究中心。
1983年12月,国家地震局批复东北地震监测研究中心设立吉林分中心,吉林省地震局改名为吉林省地震办公室。
1989年4月,恢复吉林省地震局建制,为正厅级单位,实行国家地震局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国家地震局管理为主。1998年,国家地震局更名为中国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管理为主。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参考资料:
局属事业单位
参考资料:
领导信息
数据截至2025年11月,参考资料:
获得荣誉
2023年,吉林省地震局代表队参加吉林省直机关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竞赛获评“团体优秀奖”。
2025年,第四届吉林省应急科普讲解大赛决赛在长春市举办,吉林省地震局获“优秀组织单位”称号。
参考资料领导简介.吉林省地震局.2025-11-01
职责职能.吉林省地震局.2025-11-01
内设机构.吉林省地震局.2025-11-01
局属事业单位.吉林省地震局.2025-11-01
吉林省地震局参加省直机关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竞赛获佳绩 .吉林省地震局.2025-11-01
省地震局选派选手在应急科普讲解大赛中获佳绩.吉林省地震局.2025-11-01